為進一步做好全市商砼攪拌車、中重型貨車(含渣土車)等貨運車輛通行服務工作,保證貨運車輛正常通行,經市環委辦組織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研究,報市政府同意,將城區商砼攪拌車、中重型貨車(含渣土車)等貨運車輛通行事項進行調整,請各單位加強宣傳引導,確保優化城區貨運車輛通行措施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控車輛
本通知所稱管控車輛是指:柴油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含自卸車、牽引車和掛車)、柴油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貨運車輛(以上車型均包含外埠號牌車輛和燃氣貨車)。
以下車輛不納入管控范圍: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各類執行急救、消防、搶險、救援任務的車輛;執行水、電、暖、氣搶修任務的車輛;開展環衛作業等特種貨運車輛。
二、禁行區域及具體措施
(一)第一階段禁行區域:太行路以南、世紀路以北、山陽路以西、普濟路以東;G207(中原路至銀河路段)以南、銀河路(G207至建設路段)以西、建設路(銀河路至中原路段)以北、中原路(建設路至G207段)以東范圍內的道路(包括市公安局關于啟用入市貨車電子通行碼的通告中的禁行路段)。
2024年11月1日起執行,管控車輛在上述區域內禁止通行。
(二)第二階段禁行區域:豐收路(普濟路至G207段)以北、G207(豐收路至東海大道段)以南、東海大道(G207至豐收路段)以西、豐收路(東海大道至中原路段)以北、中原路(豐收路至黃河路段)以西、黃河路(中原路至民主路段)以北、民主路(黃河路至南海路段)以東、南海路(民主路至普濟路段)以北、普濟路(南海路至豐收路段)以東范圍內的道路,新園路(中南路至怡光路段),以上路段均不含本路段。
2025年7月1日起執行,管控車輛在上述區域內禁止通行。
(三)對車身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中型廂式貨車,以及車輛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不含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工程運輸車),除高峰期外全域不限行(萬方橋、南水北調跨渠橋除外)。
(四)對已備案的純電、氫燃料等新能源載貨汽車,除高峰期外全域不限行〔解放路(普濟路至山陽路)、建設路(普濟路至山陽路)、工業路(友誼路至山陽路)、站前路、人民路(普濟路至山陽路)、豐收路(普濟路至山陽路)、民主路(北環路至站前路)、塔南路(解放路至豐收路)、迎賓路(豐收路至南海路)、南水北調跨渠橋、萬方橋除外〕。
(五)六縣(市)參照城區自行劃定管控車輛禁限行范圍。
附件:城區管控車輛禁限行區域圖
2024年9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