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20〕5號)精神,扎實推進我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時間節點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突出標準引領、需求導向、依法依規、改革創新,全面推進基層政務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推動基層政府(包括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下同)政務公開全覆蓋,讓公開成為自覺、透明成為常態,為不斷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二)時間節點。
1.2020年年底前,基層政府要對照國務院部門、省政府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編制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全面落實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實行政務過程和結果全公開。
2.2021年—2022年6月,根據國務院部門、省政府部門其他領域標準指引編制情況,基層政府及時編制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并認真抓好落實。
3.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20〕5號)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基本建成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落實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基層政府編制的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實現政務過程和結果全公開。編制目錄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體現地區和領域特點,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要牽頭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編制工作。涉及26個試點領域的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于2020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指引,并協調指導基層政府部門抓好落實。同時,依據法律法規和本部門職責變化情況,做好標準目錄調整完善工作。
1.城鄉規劃領域、征地補償領域。(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基層政府)
2.重大建設項目領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基層政府)
3.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基層政府)
4.財政預決算領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基層政府)
5.安全生產領域、救災領域。(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各基層政府)
6.稅收管理領域。(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基層政府)
7.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農村危房改造領域。(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基層政府)
8.保障性住房領域。(責任單位:市住房保障中心,各基層政府)
9.城市綜合執法領域。(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城市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園林綠化中心、住房公積金中心,各基層政府)
10.市政服務領域。(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園林綠化中心,各基層政府)
11.環境保護領域。(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基層政府)
12.公共文化服務領域。(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各基層政府)
13.公共法律服務領域。(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各基層政府)
14.扶貧領域。(責任單位:市扶貧辦,各基層政府)
15.社會救助領域、養老服務領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基層政府)
16.食品藥品監管領域。(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基層政府)
17.就業領域、社會保險領域。(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基層政府)
18.戶籍管理領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基層政府)
19.涉農補貼領域。(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各基層政府)
20.義務教育領域。(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基層政府)
21.醫療衛生領域。(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各基層政府)
(二)抓好其他領域標準指引落實工作。除先行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外,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接省政府部門制定的其他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協調指導基層政府抓好落實。同時,依據法律法規和本部門職責變化情況,做好標準目錄調整完善工作。市標準化主管部門要發揮專業優勢,制定發布相關地方標準,指導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指導督促抓好標準指引落實。(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基層政府)
(三)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流程。構建發布、解讀、回應有序銜接的政務公開工作格局,優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范嵌入部門業務系統,促進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各基層政府)
(四)推進基層政務公開平臺規范化。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公開欄等平臺作用。規范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發布本級政府及部門、鄉鎮(街道)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托政府門戶網站,整合資源與數據,設置統一的互動交流和在線辦事入口,便利企業和群眾。借助縣級融媒體中心優勢和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傳播力和影響力。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要設立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基層政府)
(五)完善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和方式,并向社會公開。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切實增進政民交流互動。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設項目,要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擴大公眾參與度,提高決策透明度。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要進行解釋說明,及時回應公眾關切。(責任單位:各基層政府)
(六)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立足直接服務人民群眾的實際,通過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等信息。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工作方式,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后結果及時獲知。以為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優化、簡化,匯總編制辦事一本通并向社會公開,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基層政府)
(七)健全解讀回應工作機制。建立完善政策宣傳解讀機制,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堅持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通過新聞發布會、吹風會、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和簡明問答、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形式,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進行宣傳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針對政策實施和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誤解誤讀,要及時回應、解疑釋惑。規范回應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會商、處置、回應和激勵約束機制,不斷提升回應效果。(責任單位:各基層政府)
(八)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指導支持村(居)民委員會依法自治和公開屬于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推進決議、實施結果“兩公開”規范發展。指導建立完善公開事項清單,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內容。完善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機制,使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對應一致。(責任單位:各基層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牽頭部門主動抓,形成齊抓共管、協調推進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與宣傳、網信、政務服務、大數據管理、融媒體中心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強化經費保障,精心組織實施,形成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工作合力。市政府辦公室要將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統籌推動,并適時開展專項督查。
(二)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職責,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確保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把政務公開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基層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切實增強依法依規公開意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要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增強專業素養。
(三)加強監督評價。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要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情況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列入基層政府績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市政府各部門要積極履職盡責,加強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落實工作的督促指導和跟蹤評估。
???????????????????????????????????????????????????????????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30日